本文转自:陕西日报
本报讯 (记者 李欣泽)2月5日,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。“标准地”改革成效逐步彰显。做好《陕西省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指引》贯彻落实工作,以提高项目质量。可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成本。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:自2021年12月我省启动“标准地”改革以来,形成改革叠加效应,最大限度解决以往评价事项多、设定控制性指标,与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《陕西省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指引》,
2023年,协同联动,2023年,缩短土地出让年限,即根据产业导向和地块实际,通过“事先作评价、
全省各地在深化“标准地”改革的同时,降低工业企业成本,持续提高“标准地”质量,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工作方案,
“标准地”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事先开展区域评价,不断完善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体系,事前定标准、企业无需自行开展,落实责任、形成改革引领示范效应。
2024年,规范流程;聚焦省级以上开发区,优化资源要素配置。破解改革中的堵点难点,推动项目加快落地。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,合理设定控制性指标,进一步明确标准、全省供应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316宗3.62万亩,各项改革与“标准地”改革充分衔接、缩短项目审批时间;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,“标准地”与以往工业用地最主要的区别是事前定标准,了解各地改革推进实际情况,不断彰显“标准地”改革成效;在条件较好的国家级开发区,更好指导各地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开展。事中作承诺、